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桃园新村Q、P、R地块,桃园新村A、B、C地块,桃园新村D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乐山市中区牟子镇,东至关牟大道,西至岷江,南至乐井路,北至牟子镇。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2:位于乐山市中区牟子镇,东至关牟大道,西至岷江,南至乐井路,北至牟子镇。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3:位于乐山市中区牟子镇,东至关牟大道,西至岷江,南至乐井路,北至牟子镇。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00万元,采用5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地块2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900万元,采用10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
地块3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00万元,采用5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4年11月18止,到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市场部(乐山市中区柏杨路41号)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4年11月19日10时0分在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乐山市中区柏杨路41号)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4年10月12日10时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乐山市中区柏杨路41号)发售。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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