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底洞磊鑫采石厂、珙县罗渡武营石粉厂等2宗采矿权(增扩资源)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编号:珙矿挂〔2020〕01 号)
2020 年4月30日,珙县底洞磊鑫采石厂、珙县罗渡武营石粉厂等2宗采矿权(增扩资源)以挂牌方式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1:珙县底洞磊鑫采石厂(增扩资源)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中标人/竞得人:宜宾岷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时间: 2020年4月30日
成交地点: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底洞镇
开采范围:面积0.0305平方千米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点号 | X | Y |
1 | 3131676.75 | 35484135.36 |
2 | 3131643.74 | 35484274.36 |
3 | 3131622.74 | 35484339.36 |
4 | 3131543.74 | 35484274.36 |
5 | 3131498.74 | 35484284.36 |
6 | 3131488.74 | 35484243.36 |
7 | 3131493.74 | 35484168.36 |
8 | 3131520.74 | 35484091.36 |
开采深度 | +685m | +565 |
资源储量:320.9万吨(新增保有资源量243.9万吨)
开采标高:685米至56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25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增扩资源)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8号)相关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的规定,完善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11年
(三)采矿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格: 390万元
缴纳时间:2020 年 5月30日前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四)申请办理开采登记的时限
在本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备齐原采矿权转让合同、符合技术规范的技术报告等相关资料,持缴清全部出让收益凭证及其他约定缴纳的相关费用凭证向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
二、采矿权2:珙县罗渡武营石粉厂(增扩资源)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中标人/竞得人:珙县罗渡武营石粉厂
成交时间: 2020年4月30日
成交地点: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罗渡镇
开采范围:面积0.0129平方千米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点号 | X | Y |
1 | 3109258 | 35483755 |
2 | 3109257 | 35483893 |
3 | 3109182 | 35483983 |
4 | 3109146 | 35483755 |
开采深度 | +620 | +540 |
资源储量:59.66万吨(新增保有资源量48.45万吨)
开采标高:620米至5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增扩资源)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8号)相关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的规定,完善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5年
(三)采矿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格: 44.5万元
缴纳时间:2020 年 5月30日前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四)申请办理开采登记的时限
在本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备齐原采矿权转让合同、符合技术规范的技术报告等相关资料,持缴清全部出让收益凭证及其他约定缴纳的相关费用凭证向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0 年 4月30日—2020年5月19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方式:0831-4032272
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