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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兴文县毓秀苗族乡鲵源村1组乡政府背后崩塌治理工程一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0-03-27 |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兴文县毓秀苗族乡鲵源村1组乡政府背后崩塌治理工程一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511528202000002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   

采 购 人: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方式:陈老师,0831-882326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四栋1406号,联系方式:陈女士,028-8669581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叶女士,电话:028-86695818   

项目包个数   1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委托他人参加投标。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项目的,取消承包资格。 ②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建造师(专业和级别不限)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本项目谈判过程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④凡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技术等人员未按响应文件落实到位的,不得签订合同,不得开工建设。 ⑤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2 号)规定,没有处于暂停参与四川省境内自然资源系统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活动资格期,开标时查询供应商是否处于暂停参与四川省境内中央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补助项目建设活动期,凡处于此期间单位取消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自行登陆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信息更新并上传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上传附件。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网上(远程)办理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0/3/30 9:00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2020/3/31 17: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2020/3/30 9:00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2020/3/31 17: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4/2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4/2 14:00   

谈判时间:2020/4/2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宾市南岸西区鲁能鑫悦湾二期财富街18号金亿商务楼2A05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宜宾市南岸西区鲁能鑫悦湾二期财富街18号金亿商务楼2A05号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网上(远程)办理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的要求,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预算金额:1563389元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本项目为兴文县毓秀苗族乡鲵源村1组乡政府背后崩塌治理工程一项采购项目,治理工程拟实施:“人工危岩(危石)清除+凹腔衬砌+主动防护网+加强锚杆+拦石墙+被动防护网”进行防治。二、数量:一项。三、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拟投入本项目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能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2.除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标注规范外,其余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省、市现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规定。 3.项目的施工质量、材料、设备等需达到国家现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规程规范要求。 4.工程质量符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程、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以及《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监测和维护暂行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84号)、《宜宾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标准。   

备注   一、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二、本项目监管部门为兴文县财政局。   

3.27(定稿)002谈判文件--兴文县毓秀苗族乡鲵源村1组乡政府背后崩塌治理工程一项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