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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井口镇川安社区川安初级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2019-11-18 |  来源: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江安县井口镇川安社区川安初级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GC20191118022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0时00分   

项目代码:   无   项目地区:宜宾-江安县       

 

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资[2018]28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江发改政策[2019]17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江安县井口镇川安社区川安初级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江安县井口镇川安社区川安初级中学   

实施时间   拟于2019年*月开工,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江安县井口镇川安社区川安初级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拟实施治理工程措施:桩基托梁挡土墙+抗滑桩+新建围墙。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建设资金    省级财政补助   

其他    无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   江安县井口镇川安社区川安初级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防治)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需提供企业承诺书),开标时将按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2号)规定,查询各参选单位是否处于暂停参与四川省境内中央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补助项目建设活动期,凡处于此期间单位按上述管理办法规定处理,中选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录入和更新本施工项目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工环)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于本单位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专业和级别不限);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工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押证,至工程竣工后退还)。(3)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配备齐全(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中选人现场压真实有效证件至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4)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任职(需提供企业承诺书)。(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并复印一套(每页都加盖单位鲜章)交比选人(资料需装订成册)且现场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资料需装订成册)。(6)该项目前期勘查、设计单位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7)中选后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应提交该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和“施工组织设计”给比选人。(8)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江安县井口镇川安社区川安初级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比选保证金,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将银行转账凭证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传真或递交比选人。(9)该项目施工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上发布。(10)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1)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本项目配备人员已在该投标企业缴纳社保时间1年(含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不含1年)的应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9 年 11月1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 年 11月22日10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江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江安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248010104000485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    E.固定价   /   83.68   4.18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9年11月2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江安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竹都大道东段)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74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831-2635655

 

 

                        2019年11月18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