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筠连县浑水河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宜宾市筠连县浑水河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筠发改固﹝2017﹞ 136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33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筠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宜宾市筠连县浑水河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 筠连县乐义乡、高坎乡。
实施时间 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拟对浑水河乐义乡黄金小学段不稳定斜坡及河道(右岸)整治、乐义乡段危岩崩塌群(朝星寺危岩带、石船子危岩崩塌带)、浑水河高坎乡段滑坡(中村塝滑坡、高峰岩滑坡)3个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其中:浑水河乐义乡黄金小学段不稳定斜坡及河道(右岸)整治拟建“提防工程+景观工程+河道清淤疏浚+挡土墙+格构护坡+锚杆”,乐义乡段危岩崩塌群(朝星寺危岩带、石船子危岩崩塌带)拟建“主动防护网+清危+加强锚杆+桩板拦石墙+基础支撑+钢丝绳加固”,浑水河高坎乡段滑坡(中村塝滑坡、高峰岩滑坡)拟建“桩板墙+挡土墙”等主体工程,以及相应临时工程和施工过程中的监测等。
建设资金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 理1 宜宾市筠连县浑水河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需提供企业承诺书),将按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2号)规定,查询各参选单位是否处于暂停参与四川省境内中央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补助项目建设活动期,凡处于此期间单位按此规定(川国土资规〔2018〕2号)执行,中选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登陆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录入和更新本施工项目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总监1名,要求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专业),水工环高级职称及以上,并具有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 3 名,水工环中级职称及以上,具有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监理员 3 名,水工环初级职称及以上,,具有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提供有关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培训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总监、专监、监理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中选后实行压证施工,项目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中选人在派驻施工现场人员及压证时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及证书相符,严禁中选人将工程转包或允许他人挂靠承包。如发现中选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4、该项目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5、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选保证金交纳凭据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扫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并注明:宜宾市筠连县浑水河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监理比选申请保证金。6、该项目监理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参选人参选视为认可比选文件合同条款。8、按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2号)规定,比选申请人取得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评价为AAA级、AA级、A级、BBB级的,分别按2%、1.5%、1%、0%给予价格扣除后作为评标价,但不得因此认定为低于成本废标(由比选申请人提供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凡未提供的比选申请人视为BBB级;比选过程中将查询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核对提供了信用数据库平台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的比选申请人信用评级等信息)。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9年 6 月 12 日(北京时间)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 6 月17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筠连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筠连支行
账 号:231451112910001196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监 理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27.64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9年 6 月18 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 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筠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筠连县筠连镇涌泉街172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7682282
传 真: /
电子邮件:
2019年6月(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