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天凤乡磨房沟泥石流应急治理项目损毁加固工程、荥经县烈太乡洪家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清淤工程(第二次)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 雅自然资规函【2019】2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雅地灾备【2019】45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项目名称 | 荥经县天凤乡磨房沟泥石流应急治理项目损毁加固工程、荥经县烈太乡洪家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清淤工程(第二次) |
建设地点 | 荥经县天凤乡磨房沟、荥经县烈太乡洪家沟 |
建设工期 | 7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荥经县烈太乡洪家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清淤工程、荥经县天凤乡磨房沟泥石流应急治理项目损毁加固工程的监理服务 |
建设资金 | 省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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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 荥经县烈太乡洪家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清淤工程、荥经县天凤乡磨房沟泥石流应急治理项目损毁加固工程的监理服务 |
四、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1、2013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类似监理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6个月及以上本单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证明);3、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荥经县天凤乡磨房沟泥石流应急治理项目损毁加固工程、荥经县烈太乡洪家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清淤工程(第二次)”比选保证金。4、以上资料原件,留存一份盖章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2号)相关规定,处于禁止参与期的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中选单位应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http://202.61.89.33:16005/),并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3月1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03月 25日 10时 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
账 号:020000019966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帐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 要求 | 工程 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监理1 | E.固定价 | / | 3.01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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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3月25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荥经县严道镇小西街9号,政务中心7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此项目的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用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荥经县荥兴路西二段286号
邮 编: 625200
联 系 人: 18981627405
联系电话:0835-7630538
传 真:0835-7623353
2019年03月15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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