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2号)规定,技术标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技术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内容中“具体按《四川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11〕69号)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修改为“具体按《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宜宾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二、技术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0款“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12、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需提供企业承诺书),开标时将按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2号)规定,查询各投标单位是否处于暂停参与四川省境内中央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补助项目建设活动期,凡处于此期间单位取消参与本施工项目投标资格,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录入和更新本施工项目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技术标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方法附件五“项目管理机构评分表”第3条“其他主要人员”满分由“5分”修改为“4分”;评分标准由“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配备齐全的得3分。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齐全的加1分;其他主要人员全部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其他主要人员全部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总分5分”修改为“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配备齐全的得2分。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齐全的加1分;其他主要人员全部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其他主要人员全部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总分4分”。
四、技术标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方法附件五“项目管理机构评分表”增加第4条“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满分为“1分”,评分标准为“投标人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评价AAA级得1分,AA级得0.5分,A级得0.2分,BBB级及以下的不得分。(由投标人提供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鲜章,未提供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视为BBB级及以下,招标过程中查询信用平台核对各投标人信用评级等信息)”。
五、技术标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增加:“(15)承包人应按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2号)规定,在合同签订后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录入和更新本施工项目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18年8月23日9时00分”修改为“2018年8月30日09时00分”。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18年8月22日10时00分”修改为“2018年8月29日10时00分”。
八、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补遗内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调解。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翠屏区分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