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大国土资告字[201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经县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城区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座落 |
出让面积(亩) |
四至 界限 |
出让期限 |
规划用途 |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
起叫楼面地价 |
保证 金 |
供地条件 |
供地 时间 |
开工 时间 |
竣工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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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规划设计修建方案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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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8-1 |
蓬莱镇大南街 |
B区9亩 |
详见施工设计图 |
商业40、住宅70年 |
商住 |
容积率3.85,总建筑面积23103.17平方米(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其中:安置房面积14406.17平方米(由政府回购建筑面积不计楼面地价),商品房面积8697平方米。 |
1000元/㎡ |
200万元/宗 |
现状 |
2012年2月 |
2012年 3月 |
2013年10月 |
其它指标按规划设计修建方案及安置条件和拍卖出让公告执行 | |
2011-18-2 |
蓬莱镇大南街 |
C区10.62亩 |
详见施工设计图 |
商业40、住宅70年 |
商住 |
容积率4.25,总建筑面积30117.74平方米(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其中:安置房面积20013.61平方米(由政府回购建筑面积不计楼面地价),商品房面积10104.13平方米。 |
1000元/㎡ |
200万元/宗 |
现状 |
2012年2月 |
2012年 3月 |
2013年10月 |
注:交纳保证金200万元,可参加多宗地竞买,但竞得一宗土地后不再参加其它宗地竞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竞价拍卖的方式,按
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土地为现状供地,其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1月11日下午17:00时,到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1月11日,到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转帐到指定银行帐户),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月12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10:00时在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附属物(含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由土地竞买人依法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均由土地竞买人自行支付。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网络、口头竞买申请。
(3)合同约定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规定:土地拍卖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2011-18-1、2011-18-2号地块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竞得人付清土地总价款的50%,6个月内再付清土地总价款的30%,余款12个月内全部付清。
(4)大英县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九、联系方式与开户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四川省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大英县蓬莱镇江西路国土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0825-7852166、13808266767
联 系 人:唐先生
开 户 行Ⅰ:建设银行遂宁分行大英县分理处;
开户单位: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所;
帐 号:51001675108050920781;
开 户 行Ⅱ:遂宁市商业银行大英支行
开户单位:大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帐 号:6623010121000001425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