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8 |
来源:荣县国土资源局
荣县乐德镇大屋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荣县乐德镇大屋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己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发〔2012〕136、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荣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国土资发〔2012〕136、1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30109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土地整理14429.57亩;
2.2建设地点:荣县乐德大屋村、天宫庙村、黑燕村、竹马村;
2.3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包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2010年以来完成 1个5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3 年 11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它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12 月 13 日9 时 0 分,地点为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及《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rxz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荣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荣县荣州大道一段295-36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0813-6101055
传 真: 0813-6101055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宜都花园8栋2单元5楼19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831-8234432
传 真:0831-8234432
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