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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2016年第二批重大地质灾害项目(仪陇县金城镇西寺街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2018-03-30 |  来源:南充市国土资源局

南充市2016年第二批重大地质灾害项目(仪陇县金城镇西寺街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发【2016】118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仪发改招标核准【2017】34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仪陇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 

南充市2016年第二批重大地质灾害项目(仪陇县金城镇西寺街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仪陇县金城镇

  实施时间

2018年4月   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规模(或标准)

主要包含板肋式锚杆挡墙、截排水工程、坡面绿化工程等。一个比选合同段。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南充市2016年第二批重大地质灾害项目(仪陇县金城镇西寺街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施工资质。

  (3)其他要求:

  ①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其中之一中级技术职称且参选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购买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原件(以建造师注册到本企业的时间算起);技术负责人应具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其中之一中级技术职称且提供最近6个月社会保险原件;②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行为记录(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建设行业数据平台查询时间为近10天内的企业证书网页截图:含二维码备查),无财务亏损,设备齐全,人员充足;③拟派往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需持证上岗,且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承担其他未完工项目;④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⑤该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比选;⑥若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请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交仪南充市2016年第二批重大地质灾害项目(仪陇县金城镇西寺街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⑦现场工程量以签订施工合同约定为准。⑧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一旦递交,装订方式将无法更改),且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⑨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在比选当日开标截止前凭公司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身份证签到,若存在身份及资料造假,当场取消比选资格并作相应处罚⑩ a.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同企业投标文件上的人员一致,且全部到施工现场参与管理,否则甲方将视为项目转包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b.项目全面竣工(收方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将竣工资料按要求送至发包方,接受项目验收及审计。c. 中选人按照要求全额缴纳基本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比选人将通过互联网和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对比选申请人现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仔细核对,比选申请人因提供虚假资料(包括隐瞒)一经查实,比选人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中选人中选后两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视为放弃,可重新组织抽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3月3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04月04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

  账  号:2315 0025 2910 0037 93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183.43 9.1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04月04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三室(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仪陇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

  邮    编: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817-7226035 

  传    真:0817-7226035

  电子邮件(E-mail):                     

   

  2018年03月30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