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拘留所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盐边县拘留所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已由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以攀国土资发【2017】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边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边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国土资发【2017】1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盐边县拘留所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 盐边县桐子林镇
2.3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采用“抗滑桩+截水沟”的治理措施,主要工程量为:抗滑桩16 根,截水沟3 段共计234.7 米。。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包括引用的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和标准设计图集)等明确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近3年(2014-2016)至少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施工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 月 15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 12 月 21 日23时59分,在《攀枝花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址为(http://www.pzhjs.com)攀枝花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凭单位四川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联系电话:0812-3320749)。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8 日10时00 分,地点为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枝花学院学府广场2号楼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边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
邮 编:617000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812-5259039
传 真:0812-525987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号
邮编:610066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8-86722578
传 真: 028-86722578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