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兴旺村5组龙打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固〔2016〕24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69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四川省兴文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 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兴旺村5组龙打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兴旺村5组
实施时间 12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缝隙坝、排导槽、桥涵等主体工程、相应临时工程和施工过程中的监测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 省级投资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兴旺村5组龙打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其他要求:①本项目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委托他人参加比选。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项目的,取消承包资格。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不限级别不限,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等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比选申请人如采用A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进账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指定的邮箱:40686204@qq.com,并注明: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兴旺村5组龙打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比选申请保证金。
(4)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11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12月4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兴文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文支行
账 号:201101930036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C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二次报价 238 7.1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7年 12月 5 日10:00时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地 址:兴文县古宋镇香山东路64号
邮 编:644400
联 系 人:陈 忠
联系电话:15183907418
传 真:0831-8832405
电子邮件(E-mail):406846204@qq.com
兴文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30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