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国土资源局
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乐国土公〔2011〕拍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乐至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位 置 |
净用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土地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 要求 |
起拍价 元/m2 |
增价幅度 元/m2 |
保证金 万元 |
〔2011〕11号 |
天池镇南塔村 |
70003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建筑密度≤30%、容积率≤3.0、绿地率≥30%、停车位≥0.7个/户。 |
1800 |
20 |
6000 |
〔2011〕50号 |
天池镇棉花湾村 |
50470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建筑密度≤30%、容积率≤4.5、绿地率≥33%、停车位≥0.5个/户。 |
1800 |
20 |
5000 |
注:1、(2011)10号、(2011)11号地块间的中庭建设方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审定,建设及费用由(2011)11号地块土地竞得人承担。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凡欠我县土地出让金或因土地竞得者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单位、个人及其新成立或参股的企业均不得参与竞买。竞买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可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如已竞得一宗土地时,则不再参与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由乐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资料。
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18日16时止,到乐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如汇款或转帐须在报名截止时到帐)。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拍卖会定于2011年7月19日上午10:30时在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122-124城市名人酒店名人厅举行拍卖会。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拍卖文件。拍卖文件于2011年6月28日8:30时起(节假日除外)在乐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发售。
联系地址: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84号
联系电话:13882991381 13778129588 13981160070 028-86202668
联 系 人:唐先生 王先生 田女士
帐 户 名:乐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统征整理服务所
账 号:88200120003872007 开户行:乐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网 址:www.myy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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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