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承担单位遴选公告
2008-02-22 |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2008年1月14日《宜宾市翠屏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作业单位确定方式会议纪要》精神,宜宾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选择宜宾市翠屏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承担单位。
1、项目基本情况:在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地籍地形测绘和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程的基础上,按全国及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1132km2农村土地调查和40km2城镇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含调查工作底图制作、DEM数据制作、权属界线调查、地类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制作、基本农田上图、数据库建设;城镇土地调查含新增控制点测量、地形修补测、地籍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
2、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控制在230 万元以内。
3、工期要求: 一年。
4、参选人资格要求:①凡具有国家测绘甲级资质(含地籍测绘),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维护能力的企、事业单位;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购买遴选文件时间和地点:2008年2 月22日至2008年3月13日工作时间,到宜宾市国土资源局506室报名并购买遴选文件。标书售价:500 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0831-2336934;传真:0831-2336934。
6、技术答疑:参选人需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于2008年3月7日之前传至招选人。需现场踏勘单位请自行组织前往,费用自理。
联系人: 王女士、苏先生 ,电话: 0831-2336934
7、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参选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08年3月 14 日上午9:30前递交。递交地点: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8、遴选会地点和时间:地点:宜宾市国土资源局;时间:2008年3月14日上午9:30。
9、参选人应于2008年3月14日上午9:30前向招选人提供参选保证金 5 万元整,由参选人基本帐户转入。请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翠屏区土地调查项目参选保证金”字样。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