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新发乡王场村、凉坝村土地整理和屏山县新发乡庄子村、永康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2007-11-15 |
来源:本站原创
屏山县新发乡王场村、凉坝村土地整理和屏山县新发乡庄子村、永康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建设 (立项批文:《关于屏山县新发乡土地整理项目立项的批复》 宜国土资函〔2007〕110号,)项目业主为屏山县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人现委托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对屏山县新发乡王场村、凉坝村土地整理和屏山县新发乡庄子村、永康村土地整理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投资估算:约2844.9万元。
三、资金来源:地方财政性资金。
四、建设期限: 6个月。
五、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 屏山县新发乡王场村、凉坝村土地整理和屏山县新发乡庄子村、永康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包括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A标段:屏山县新发乡永康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
B标段:屏山县新发乡庄子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
C标段:屏山县新发乡凉坝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
D标段:屏山县新发乡王场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暂定级除外)的企业。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至少完成两个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理项目业绩。
5、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中级及以上职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若投标人为四川省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本项目招标施工分A、B、C、D四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参加该项目的两个标段投标,
但一家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果同时中两个标段则只能选择金额较大的标段。
七、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介绍信原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证书、
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
员、材料员的岗位证、职称证、学历证。以上人员并提供至少6个月以上(含6个月)注册于
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8)土地整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加盖业主鲜章)原件和复印件;
(9)《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省外企业适用);
上述(2)至(9)项查验原件后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投标者,请于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至屏山县五指山大酒店308室报名,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公章)
联 系 人:凌 云 卢 超
联系电话:0831-5721543
传真:0831-5721543
联系地址:宜宾市屏山县锦屏镇西正街87号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28-85142819
传真: 028-8513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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