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9 |
来源:本站原创
成都市大邑县韩场镇、蔡场镇、安仁镇等6个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
大邑县国土资源局作为比选人,现将本工程项目分为两个部分:A项目部分、B项目部分(详见“第2章 委托招标代理项目概况”),并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每个代理机构可选择A项目部分或B项目部分中的一个项目提出代理申请。
大邑县国土资源局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为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应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已在成都市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备案,不满足资质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参加比选。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 应至少具有3个以上土地整理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不满足业绩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和《四川日报》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留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复印件)到大邑县国土资源局购买。每套比选文件收费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07年03月20日起至2007年03月22日17时截止,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截止时间后一天内即2007年03月23日17日0分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过期不予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时,应当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否则,代理申请书不予接收。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代理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到大邑县国土资源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全称): 大邑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高 斗
联系地址:大邑县晋原镇大东街264号
联 系 人:刘 睿
联系电话:(028)88296866
2007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