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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凌云乡土地整理项目竣工测量、勘测定界及报告编制比选公告
2008-09-23 |  来源:本站原创
一、本项目经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以《关于转发省财政厅下达2007年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07]3号文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川土整备(2008)250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国土管理事务所 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凌云乡土地整理项目 建设地点:凌云乡邓庵村、徐店村、双福村、三尊村 实施时间:拟于2008年9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建设规模909.87公顷 建设资金:省财政厅2007年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批)预算,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乐山市市中区凌云乡土地整理项目竣工测量、勘测定界及报告编制、数字化成果。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省级测绘局颁发的丙级(包括丙 级)以上测绘资质 (3)其他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9月2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08年9月25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乐山市中区会计核算支付中心(“金土地”工程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春华路支行 账 号:230638210912641304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 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 证金 备注 勘察1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二次报 价 11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 8 年 9月26日 10时 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乐山市中心城区滨江路南段258号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乐山市市中区国土管理事务所 地 址: 乐山市中心城区滨江路南段258号 邮 编: 614000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833-5186333 传 真: 0833-518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