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4 |
来源:本站原创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下达四川省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任务的通知》(川国土源函[2008]116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平发改[2008]比选备案第28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平昌县兰草镇中心小学滑坡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平昌县兰草镇中心小学后山坡
实施时间:拟于2008年10月开工,建设工期2个月
建设资金:国家减灾防灾专用资金
其 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 工:平昌县兰草镇中心小学滑坡治理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布发的地质灾害施工甲级;
(3)其他要求:
要求比选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的建设部门颁布发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近3年内已完成1个以上地质灾害施工项目和地质灾害抢险施工项目(提交合同原件查看);
(4)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10月1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08年10月15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平昌县南麓地质环境监测站
开户银行:平昌县信用联社江阳储蓄所
账 号:8819012000367652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现金转帐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51.98 4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 8 年10月 16日 10 时 00 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平昌县政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57号
邮 编: 636400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13568485782
传 真: 0827——623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