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比选拍卖机构公告
2008-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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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国土告字(2008)09号
经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江县国土资源局对位于南华镇李园村五社(原逢春制药有限公司北厂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7900.88m2(折11.851亩)公开拍卖出让,对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现对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资质的中介机构均可申请参加比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8月11日到中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领取有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万元。
三、2008年8月15日上午11:00时在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室进行公开比选。
四、参与报名者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中国拍卖师行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招标不允许邮寄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8)7250557
联 系 人:徐女士
开户单位:中江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江支行
帐 号:230537210902640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