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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检察院后山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2008-07-23 |  来源:本站原创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函【2008】116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川国土资函[2008]953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宣汉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宣汉县检察院后山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宣汉县检察院后山坡 实施时间:拟于2008年8月10日开工,建设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本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施工内容 建设资金: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宣汉县检察院后山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的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材料员证及近5年内已完成2个以上地质灾害治理施工项目或地质灾害抢险施工项目(提交合同原件查看),项目经理必须出席比选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此信息可在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站查询)。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07月2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2008年07月28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宣汉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宣汉县农业银行 账 号:512601040002137 备注:转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宣汉县检察院后山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8年07月2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宣汉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宣汉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宣汉县东乡镇东门 邮 编:636150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13778385299 传 真: 0818- 522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