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7 |
来源:本站原创
清泉镇花园新型社区工程项目已经川土整招核[2006]80(81)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方案已经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受项目业主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该项目工程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有关规定,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泉镇花园新型社区工程;
2、建设地点:青白江区清泉镇;
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4、投资估算:1200万元
5、招标内容:清泉镇花园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执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
3、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设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申请人从2004年以来至少有三个类似工程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上述要求的承包商,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
6、税务登记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资格证或建造师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及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个人社保清单原件(社保局盖鲜章,在本单位参加社保时间须不少于十二个月,社保清单最末缴费时间为2007年11月);
9、两名主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个人社保清单原件(社保局盖鲜章,在本单位参加社保时间须不少于十二个月,社保清单最末缴费时间为2007年11月);
10、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提供上岗证、学历证、身份证;
11、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12、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
上述原件,交存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原件)。
四、报名地点:报名人持上述资料到成都市白丝街56号棉麻大厦8楼“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2名共4人必须同时到场。后期经办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时间:2008年1月8日至2008年1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 标 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白丝街56号棉麻大厦8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28-66127704
传 真:028-66127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