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4 |
来源:本站原创
招标编号: 川土整招核 (2006) 24 号
1.自贡市贡井区国土资源局的自贡市贡井区艾叶镇柏树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川国土资函〔2005〕1468号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 工程概况:项目区总面积2915.50亩,整理面积2377.49亩。新增耕地284.76亩。
①土地平整工程:坡改梯面积1090.41亩,水田整理面积932.86亩,爆破松土面积466.91亩(含荒草地整理面积8.46亩)。
②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渠道6条,总长1993.57米;防渗整治山平塘16口,新建蓄水池、沉沙凼21处。
③交通道路工程:改扩建田间道4条,总长3091.03米;新建生产路12条,总长4989.46米。新建田间道涵8处。
④其它工程:新建防护林带3092米,共植树3092棵;按政策完成180户一建三改(一建:建沼气池;三改:改厕、改厨、改水);原设计100cm厚泥结碎石路面变更为200cm厚C20砼路面。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贡井区艾叶镇柏树村;
(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9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06年12月10日,工期75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按本公告所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6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00 元(含投标文件密封袋),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6年8月22日8时30分以前送至自贡市贡井区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交付招标代理机构签收。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自贡市贡井区艾叶镇柏树村土地整理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8.招标人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6年8月23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自贡市贡井区国土资源局(盖章)
办公地址:自贡市贡井区盐马路 149 号
邮政编码:643000
联系电话: 0813-3309427
传 真: 0813-3301014
联 系 人:朱 乾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成大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文化路汇贤苑 1 号
邮政编码:643000
联系电话:0813-8105628
传 真:0813-8202386
联 系 人:王 锋
日 期:200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