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为发布全省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信息的唯一指定的专业网站。本网公告信息的真实性由其提供者负责。
富顺县板桥镇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07-06-01 |  来源:本站原创
富顺县板桥镇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川土整招核〔2006〕54号。 富顺县国土资源局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0个0类(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7.9.4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价”, 比选人规定本项目的分数(C)为20分。   比选文件在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和《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发售,比选文件收费为:网下150元(人民币),网上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网络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购买比选文件特别规定”的要求购买(可以网下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07年06月05日起至2007年06月11日15时截止(上班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即北京时间2007年06月12日9时30分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过期不予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时, 应当出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否则,代理申请书不予接收。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代理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到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四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全称):富顺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邓德恩 联系地址:富顺县釜江大道东段658号 联 系 人:刘朝元 李万彬 联系电话:0813-7217135 13708152488 传 真:0813-7218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