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协议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意向公示
2008-10-16 |
来源:本站原创
屏国土资告字[2008]5号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观音沱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6〕9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屏山县屏边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6〕931号)文件和《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屏山县中兴电冶有限责任公司观音沱水电站和屏边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的批复》(屏府函〔2007〕92号)、《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屏山县中兴电冶有限责任公司观音沱水电站和屏边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供地方案调整的批复》(屏府函〔2008〕70号)文件精神,屏山县国土资源局与屏山县中兴电冶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意向,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位置:意向供地4宗, PSX2008-77号地块位于夏溪乡大埝村钢丝村;PSX2008-78号和PSX2008-80号地块位于屏边乡麻柳村;PSX2008-79号地块位于屏边乡屏边村。
地块用途:PSX2008-77、79、80号地块属水电设施用地; PSX2008-78地块属淹没库区用地
地块面积: PSX2008-77号地块面积14459平方米;PSX2008-78号地块面积117571平方米;PSX2008-79号地块面积18845平方米;PSX2008-80号地块面积15083平方米。
出让年限:50年
规划条件:不在城市规划区。
拟出让价格:协议出让PSX2008-77、79、80号地块按52.9338元/㎡计缴土地出让金;划拨PSX2008-78号地块按26.4669元/㎡计缴划拨土地收入;总计应缴土地价款:567.3048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256.1308万元,划拨土地收入311.1740万元。
公示时限:5日
如对上述协议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意向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书面向屏山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将按规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联系地址:屏山县西正街87号
邮 编: 645350
联系电话:0831-5725220
传 真:0831-5721374
联 系 人:邓先生 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