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石板镇市投资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8-07-03 |
来源:本站原创
1.招标条件
绵阳市游仙区石板镇市投资土地开发项目已由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以“绵国土资函[2007]240号文件”批准,“绵土整核[2008]2号文件”核准招标,“绵土整备[2008]2号”备案。项目业主为绵阳市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全部来自市投资,总投资为82.50万元。招标人为绵阳市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298.97亩;
2.2建设地点:观音村、华胜村、大垭村;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的要求,验收合格;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和文本所示范围内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中任何一项均可。具有承担该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应施工设备。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必须是投标人的本单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技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的本单位人员。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企业近两年内财务状况良好;
4.报名须知
4.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委派本单位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向招标人提出报名申请和购买招标文件。
4.1.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介绍信(受托人须是委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1.2被委托人身份证;
4.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4资质证书(副本);
4.1.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6投标人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4.1.7项目经理:必须是与所在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为其向社保经办机构足额缴纳了2007年1月—2008年4月份养老保险金等的人员;二级及以上资质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
4.1.8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与所在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为其向社保经办机构足额缴纳了2007年1月—2008年4月份养老保险金等的人员;相应技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身份证;
4.1.9近三年内已完成工程项目业绩3个(必须包含1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类似工程包括:农田水利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道路工程。)以上的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交工证书、竣工验收证书(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有当地国土部门的证明也可)、履约评价表;
4.1.10省外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1.11出具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或在四川建设网“安全生产许可证加扣分公示”栏目中下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情况,并加盖公司鲜章)。
4.1.12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两年指 2006年和2007年)
以上资料均须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条件或资料证件(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资料不齐恕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不含其它资料费)。
4.3报名时间、地点:
4.3.1报名时间:2008年07月04日~07月10日(北京时间9:00时~16:00时,节假日除外);
4.3.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2号(新益大厦)南四楼39号绵阳市土地整理中心。
5.投标注意事项
5.1在绵阳市境内已承担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未通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终验合格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2在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中,因质量等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3有拖欠民工工资及其它工程款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4违反土地开发整理招投标有关规定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5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
5.6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5.7本招标公告未载明的事项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07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绵阳市建设局五楼(绵阳市涪城路建设大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四川土地矿产交易信息网、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市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绵阳市新益大厦南四楼39号
邮编:621000
联 系 人:夏先生、李先生
电话:0816-2332037
传 真:0816-2345598
电子邮件:gtzl@my.gov.cn
网址:gtj.my.gov.cn
开户银行:绵阳市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0203 0141 1000 0039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