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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公告
2016-10-17 |  来源:
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文件

巴耕指标交〔2016〕2号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Ο一六年十月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文件目录

1、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公告
2、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须知
3、报名表、申请书(式样)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
5、竞卖资格确认书(式样)
6、成交确认书(式样)
7、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公告
(巴耕指标交〔2016〕2号)
根据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请,按《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实施细则》(川国土资发〔2015〕105号)和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用地整理工作的意见》(巴府发〔2013〕4号)及《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巴国土资发〔2013〕55号)等有关规定,拟对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需求的 325.1505 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拍卖方式公开竞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信息
标的类型 标的编号 指标面积(亩) 最低质量等别 起拍价(万元/亩) 降价幅度(元/亩) 备注
耕地占补
平衡指标 GDZB(2)-01
73.611 水田7等 1.9 200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质量等别高于需求指标质量等别的也可进行竞投,但不得低于相应的质量等别。
111.5685 水田8等
3.5655 水田9等
135.0375 旱地8等
1.368 旱地9等

二、竞卖人资格要求
巴中市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已取得相应等别质量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且有结余并自愿出售的,均可参加。
三、指标交易方式
本次竞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以降价拍卖方式公开进行,最高限价为1.8万元/亩,按照价低者成交的原则确定出售人。
四、文件领取及报名
本次竞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竞买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7日12:00 时起至2016年10月24日12:00时止,登陆市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巴中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竞买文件,或到市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受理窗口领取竞买文件。并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缴纳竞卖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12:00 时止。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16年 10月25日17:00 时前对递交书面申请文件的竞卖人竞卖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竞卖申请条件的,出具《竞卖资格确认书》。
五、指标交易时间及地点
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的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 10月26日10:00 时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各竞卖人应在拍卖活动前半小时内,持《竞卖资格确认书》到市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领取统一的竞价标志牌后,进入拍卖会场,参加拍卖活动。
六、联系方式及资金账户
联系地址: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琳
咨询电话:18608278909
账户户名:巴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巴中分行;
账 号: 2318597109026401662—000000002
请 注 明: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竞卖保证金。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竞买人(受让人),本次指标成交后,自行与指标出售方协商指标及价款交割事宜,并负责签订《成交确认书》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
(二)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竞买文件为准。
(三)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sc/index.jsp
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bzggzy.gov.cn/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bzgt.gov.cn/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 10月17日

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须知

按《四川省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实施细则》(川国土资发〔2015〕105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用地整理工作的意见》(巴府发〔2013〕4号)及《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巴国土资发〔2013〕55号)等有关规定,拟对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需325.1505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拍卖方式公开竞买,特制定本须知。
一、受让人(竞买人)和组织实施单位
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交易的受让人,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开交易原则
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购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交易指标基本情况
本次需求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质量等别情况为:需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面积325.1505 亩,其中需求7等水田指标面积73.611亩,8等水田指标面积111.5685亩,9等水田指标面积3.5655亩,8等旱地指标面积135.0375亩,9等旱地指标面积1.368亩。
四、竞卖资格及要求
巴中市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已取得相应等别质量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且有结余并自愿出售的,均可参加。
缴纳竞卖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12:00 时止。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竞买文件的领取
2016年 10月17日12:00 时至2016年10月24日12:00 时止,凡有意申请竞卖人,可登陆市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巴中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竞买文件,或到市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受理窗口领取竞买文件。
1.竞买文件包括:
(1)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竞买公告;
(2)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竞买须知;
(3)报名表、申请书 (式样);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式样);
(5)竞卖资格确认书(式样);
(6)成交确认书(式样);
(7)其它相关文件;
2.联系方式及资金帐户
联系单位: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琳
咨询电话:18608278909
账户户名:巴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巴中分行;
账 号: 2318597109026401662—000000002
请 注 明: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竞卖保证金。
(二)申请提交
申请人须在2016年 10月24日12:00 时前(节假日除外),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具体包括:
1.申请书;
2.《新增耕地验收证书》、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原件);
3.备案编号;
4.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竞买保证金;
8.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确认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在竞买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竞卖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我中心将在 2016 年 10月25日17:00 时前发给《竞卖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其领取竞价标志牌和参加拍卖活动。
六、耕地指标起拍价及竞价阶梯

标的编号 起拍价(万元/亩) 降价幅度(元/亩) 保证金(万元) 备注
GDZB(2)-01 1.9 200 10 最高限价为1.8万元/亩
七、公开拍卖程序
(一)拍卖主持人、记录员、纪检监督员就位。
(二)拍卖主持人主持拍卖活动:
1、宣读拍卖活动纪律、点算竞卖人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3、简介拍卖竞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面积、等别质量、报价规则、降价幅度及其他有关事项。
4、宣读拍卖起拍价和应价规则,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降价幅度。
5、拍卖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6、竞卖人举牌应价或报价,竞价标志牌代表竞卖人,竞卖人手举竞价标志牌进行应价或报价,竞价标志牌应高出头部;竞卖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得撤回;
7、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卖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8、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后没有再应价的,按以下原则确定拍卖成交或终止:竞卖人最后一次举牌应价不高于最高限价(1.8万元/亩)的,主持人敲响槌声并宣布成交,其应价者成为出售人;主持人虽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但尚未敲响槌声却又有竞卖者举牌竞价的,拍卖活动继续进行,竞卖者可继续举牌竞价。在拍卖现场没有竞卖人应价或者竞卖人的叫价高于最高限价(1.8万元/亩)的,拍卖不成交。
9、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结果,确认出售人。
(三)出售人与受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或出售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出售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八、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用降价拍卖方式,按价低者成交的原则确定出售人。
(二)竞卖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降价幅度不得低于拍卖主持人宣布的降价幅度。
(三)本次拍卖交易最高限价为1.8万元/亩,最低应价高于1.8万元/亩时,拍卖主持人终止拍卖活动,竞买不成交。
九、公布转让结果
在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成交结果具体信息在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市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网、巴中市国土资源局网等媒体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签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
交易双方应当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5日内,自行协商签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并约定交易指标交付方式、时间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交易双方正式签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协议后,竞买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指标价款。若竞买人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支付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价款,经出售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价款的,则视为竞买人违约,出售人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要求竞买人赔偿损失。
竞卖人在竞得后拒签《成交确认书》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的,视为竞卖人违约,其违约保证金归竞买人所有。出售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指标交割手续。若出售人未按协议约定,按要求交割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经竞买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则视为出售人违约,竞买人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要求出售人赔偿损失。
十二、注意事项
(一)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竞买人,负责成交后与出售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协议》。
(二)成交结果对竞卖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竞卖人在竞得后拒签《成交确认书》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的,视为竞卖人违约,其竞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缴纳的竞卖保证金,在签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的竞卖人缴纳的竞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退款不计利息。
(四)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组织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活动,只承担对外发布指标交易公告信息、申请报名登记、提供交易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组织交易活动、组织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公示成交结果。如果由于交易双方当事人未按时签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或不履行交易协议中约定的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民事权利纠纷及违约责任与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关。
(五)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竞买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本次拍卖活动前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卖人对竞买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按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不接受联合报名。竞买申请文件只接受竞卖人现场递交,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递交。
(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后,竞买人不得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再次交易。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竞买文件为准。
(九)本《须知》由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书面通知或公告为准。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 10月17日

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报名表

竞卖人名称
(盖章)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竞卖标的编号
报名时间
附件
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竞卖申请书(式样)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认真审阅贵中心《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文件》后,我们愿意遵守该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告、须知等相关文件无异议。我们申请参加贵中心于2016年 月 日 时在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的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活动。申请竞卖标的编号 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并作如下承诺:
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文件中的约定和要求,按时参加拍卖活动。若我方竞得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我方愿意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本次交易文件的约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若我方不能全面履行交易文件的相关约定和要求以及我方的承诺,我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特此承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竞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式样)
委托人 受托人
姓 名 姓 名
性 别 性 别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职 务 职 务
证 件 身份证( ) 证 件 身份证( )

本人授权 代表本人持满足本次竞买标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证书编号: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竞卖标的编号: )竞价活动,并代表本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等。
受托人在参加本次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和签署的相关文书,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本人亲自签署。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样本)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兹证明 (身份证明号) ,性别: ,职务: ,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卖人(签章):
年 月 日










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
竞卖资格确认书



你方提交的关于参加竞卖标的为 号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竞卖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所提交文件资料符合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交易文件的约定和要求,现确认你方具有参加本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报价资格。请你方凭此《竞卖资格确认书》于 月 日 时前到(拍卖活动地点) 领取统一的竞价标志牌,并持竞价标志牌进入拍卖会场,参加拍卖活动。
特此通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 月 日



巴中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竞买成交确认书

单位:万元、亩、万元/亩
受让人(竞买人) 竞卖人(出售人)
成交时间 指标证书号
指标面积 等别质量
最高限价 成交价
拍卖成交总价
备注 1、出售人与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结束后15日内,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签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
2、出售人在竞得后拒签《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拒签《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及未按协议约定,按要求交割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视为出售人违约,其竞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出售人赔偿损失。
3、竞买人不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协议》要求履行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出售人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转让指标,并可请求竞买人赔偿损失。
4、本《成交确认书》一式4份,受让人执1份,组织方执1份,出售人执2份。《成交确认书》对受让人、组织方、出售人具法律效力。

受让人签章: 出售人签章:
组织方签章:

签章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签章地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