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F-23-01A | 宗地总面积: | 8012.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沙镇青海村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0.400 | ||
绿化率(%): | 0.2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商务金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8012.3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7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9324BA0079 | |||
起始价: | 1279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雷波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区60米大道锦屏大厦)二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雷波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区60米大道锦屏大厦)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雷波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区60米大道锦屏大厦)二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F-23-01A 号地块:2024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2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挂牌总价款不包括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等,需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总价款。
3、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
4、本宗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以商务金融用地为主。
5、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锦城镇东升路15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8821224、8821907
开户单位:雷波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雷波县支行
开户账号:2265010104001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