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神龙山片区B—76号 | 宗地总面积: | 1804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神龙中路与纵七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2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804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5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0924BA0155 | |||
起始价: | 0.1734万元 | 加价幅度: | 0.0002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asggzy.cn/)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asggzy.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6日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交易厅(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土地位于神龙中路与纵七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土地用途为:商服(批发市场用地除外)、城镇住宅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8040平方米(27.06亩);用地性质:住宅用地(R21),可部分兼容除批发市场外的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不超过20%;出让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最高计容总建筑面积:21648平方米;以楼面地价 1734 元/平方米,作为举牌应价单位起拍(约合总价 3753.76万元,亩均138.72 万元。包含地下空间出让价款 317.86 万元,地下空间价款不包含地下人防工程部分)。
(二)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竞买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申请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严格执行企业购地只能使用自有资金制度,并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集资、合伙、团购等方式违规筹集土地出让金参与房地产开发,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竞买人资格的同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该宗土地纳入立体花园住宅建设试点,其空中花园可不计入容积率,设计户型应满足每户房屋户型面积(指户型轮廓墙算至轴线的室内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公摊部分,不含空中花园面积)大于90平方米,阳台的投影面积控制在房屋户型面积的10%以内。立体花园住宅的空中花园应突出建筑外墙且两层及以上通高,尺寸应大于4米且小于6米,外挑部分应不小于1.5米,投影面积小于该户房屋户型面积的30%且不得超过50平方米;空中花园覆土植物绿化面积应不小于空中花园水平投影面积的20%,绿化植物应以灌木、藤蔓、花卉为主,适当种植小乔木;空中花园覆土厚度不得小于0.5米;空中花园外挑尺寸计入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距计算;空中花园不得进行封闭;立体花园住宅小区绿地率必须保持在35%以上,空中花园绿化面积的20%折算计入项目绿地率和绿地面积,折算绿地率最大不超过5%。其他建设要求按照《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鼓励开展高品质住宅建设的通知》(广自然资规函〔2024〕88号)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193号
联
系 人: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26-2352265
开户单位: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开户账号:51050174863608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