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三星堆文化产业园R类2024-36# | 宗地总面积: | 36886.1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星堆大道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3.1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36886.1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6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29724BA0073 | |||
起始价: | 13832.3万元 | 加价幅度: | 55.33万元 | ||||
备注: 容积率≤3.1,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250.00万元/亩(总价13832.30万元/宗地),竞买保证金2767万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下午14:30时。 |
宗地编号: | 三星堆文化产业园R类2024-37# | 宗地总面积: | 37035.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星堆大道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3.1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37035.6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7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29724BA0075 | |||
起始价: | 13888.37万元 | 加价幅度: | 55.55万元 | ||||
备注: 容积率≤3.1,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250.00万元/亩(总价13888.37万元/宗地),竞买保证金2778万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下午16:00时。 |
宗地编号: | 向阳镇R类2024-33# | 宗地总面积: | 12278.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汉市向阳镇向兴社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3.1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12278.3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6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29724BB0076 | |||
起始价: | 1841.76万元 | 加价幅度: | 18.42万元 | ||||
备注: 容积率≤3.1,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100.00万元/亩(总价1841.76万元/宗地),竞买保证金369万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上午11:00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07日在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一号
联
系 人:莫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8-5513015
开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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