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C-B-05-01B | 宗地总面积: | 44638.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会理市城北街道三元村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800≤ 并且 ≤2.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8927.75 | ||||||
普通商品住房 | 3571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9324BA0039 | |||
起始价: | 1071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须在会理市市场和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会理市的全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已在会理市本地注册的企业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到 会理市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建设路518号自然资源局四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到 会理市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建设路518号自然资源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25日在会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古城街道滨河路243号汇元大厦七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并设定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须在会理市市场和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会理市的全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已在会理市本地注册的企业除外)。
(三)根据四川金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评估报告编号:四川金达土地评〔2024〕(估)字第044号),拟定C-B-05-01B号地块起拍价为10714.00万元。
(四)本地块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向会理市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145.00万元。
(五)拍卖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出让合同,如无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30%及利息,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利息及相关税费。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和相关税费。
(六)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建设条件。
(七)竞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报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动工建设。
(八)出让宗地开工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九)本文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会理市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建设路518号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5698969、13508200084、13881540608
开户单位:会理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会理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2930729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