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YCP-2024-1 | 宗地总面积: | 43128.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岳池县锦绣支路与龙湖北路东段交叉处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43128.9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97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0924BA0051 | |||
起始价: | 9868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 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 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12日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机动车停车泊位:机动车停车位≥0.6/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泊位:非机动车停车位≥0.8辆/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机动车停车位按《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文件要求,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和配变电设施增容空间;非机动车停车位必须全部满足可充电要求。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全民健身场所等配套建设内容应符合《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等相关政策文件及主管部门要求。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严格按照《城东新区CD-B-06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岳自然资规条〔2024〕4号)执行。
(二)该宗地纳入岳池县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在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应设计建设开敞式空中公共活动平台和外挑空中花园。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县政府印发的《岳池县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竞得人自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根据《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广市建局〔2023〕236号)的规定,该宗地拍卖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土地竞得之日起四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第二期在十五个月内全部缴清。逾期未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移交,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不得交付给受让人。
(六)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七)该宗地结建地下空间按《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9〕33号)进行确权登记。
(八)该宗地交易手续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地价评估费、土地勘测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县财政据实支付。
(九)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不兼容其他用地性质),该宗地拍卖起始价为9868万元(含地下空间价款397.62万元,地下空间价款不含地下人防工程)。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岳池县吴雪艺术中心北侧三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5680295/5680275
开户单位: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户银行: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户账号: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