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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16号)
2023-08-02 |  来源:
出让公告预览
公告预览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16号)
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16号      2023年08月02日
       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510502-2023-C-012 宗地总面积:  279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江阳区邻玉街道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200 建筑密度(%):   ≤5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2796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9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12123BA0054
起始价:  964.8615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备注: 1.建设时间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两年内竣工;2.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3.起始价为23万元/亩,加价幅度为1万元/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以及资信承诺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8月02日2023年09月02日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康平路1号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8月02日2023年09月02日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康平路1号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9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10502-2023-C-012 号地块:2023年08月25日2023年09月04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 2、地面高压线及通信光缆由江阳区政府负责实施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以及宗地开竣工时间的要求。 3、竞买人需凭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方可报名。 4、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LJZGCR2023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5、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康平路一号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0-2283354
  开户单位:泸州市江阳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行泸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29302550200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