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次) | |||
建筑限高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剑自然资供〔2023〕拍字09号 | 剑阁县下寺镇水厂片区 | 38977.90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业比不大于10%) | 80米 | ≤20% | 1.0≤且≤2.0 | ≥35% | 商业40住宅70 | 9354 | 4500 | 10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拖欠土地价款或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获取]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工作日到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12:00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申请提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30日工作日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申请人必须踏看地块现场,并提交申请人在宗地现场踏勘的清晰影像资料。
七、[资格确认]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北京时间2023年10月30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拍卖活动]本次拍卖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拍卖活动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上午9:30。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拍卖会。
九、特别说明(详见出让须知)。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940773422
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十二、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账 号:2229010104000841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县支行
十三、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
2.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61.89.138:800;
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www.gyggzyjy.cn/;
4.广元日报。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