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拟注销四川省广安市宝丰矿业有限公司大田湾煤矿等2宗矿业权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75号)等相关要求,经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四川省广安市宝丰矿业有限公司大田湾煤矿等2宗矿业权,已由前锋区人民政府作出关闭注销决定,2宗矿业权占用费和出让收益已缴清,已明确生态修复履行责任主体,现我厅拟注销四川省广安市宝丰矿业有限公司大田湾煤矿等2宗矿业权。按照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日(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矿权处。
邮编:610072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220
附件:拟注销矿业权基本情况一览表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7月17日
序号 | 矿业权名称 | 矿业权类型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截止时间 | 情况说明 |
1 | 四川省广安市宝丰矿业有限公司大田湾煤矿 | 采矿权 | C5100002009031120006156 | 2019年3月6日 | 已由前锋区人民政府作出关闭决定 |
2 | 广安市烨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小井沟煤矿 | 采矿权 | C5100002009031120006155 | 2019年3月28日 | 已由前锋区人民政府作出关闭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