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青包梁大理岩矿、南江县南江镇尖华嘴建筑用石料矿2宗采矿权挂牌(拍卖)
出让公告
南国土资告〔2015〕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9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5〕13号)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就挂牌(拍卖)出让南江县青包梁大理岩矿和南江县南江镇尖华嘴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概况
采矿权名称 |
地理位置 |
矿种 |
面积 (平方公里) |
可采资源储量(332) 万吨 |
出让年限(年) |
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评估金额(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南江县青包梁大理岩矿 |
南江县 上两乡 |
建筑用大理岩矿 |
0.023 |
72.24 |
5 |
58.30 |
58.30 |
58 |
挂牌(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58.30万元;竞价阶梯为人民币10 万元或 10 万元的整倍数。
采矿权名称 |
地理位置 |
矿种 |
面积 (平方公里) |
可采资源储量(332) 万吨 |
出让年限(年) |
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评估金额(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南江县南江镇尖华嘴建筑用石料矿 |
南江县 南江镇 |
建筑用石料矿 |
0.0715 |
190.17 |
7 |
135.66 |
135.66 |
135 |
挂牌(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135.66万元;竞价阶梯为人民币10 万元或 10 万元的整倍数。
二、风险约定
采矿有风险,竞买需谨慎。竞买人在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前,应自行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和详细参阅本采矿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并到拟出让采矿权地点实地踏勘考察等,真实了解本采矿的风险情况,其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无条件承担。(1、矿产资源(矿种)质量变化和储量减少;2、地质储量增加按核实报告评估缴纳价款;3、出让的采矿权年限内资源未采完不再办理延续登记,行政批准许可除外。采矿权风险在出让合同中具体约定)
三、竞价方式
本次采矿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挂牌(拍卖)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少于三家的,依法挂牌出让;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的,依法拍卖出让。
四、竞买资格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和交易保证金缴款人需是同一法人单位;3、竞买申请人现场踏勘或考察的证明材料4、竞买申请人需提供书面承诺竞得采矿权后2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采矿权;5、本次挂牌(拍卖)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五、竞买相关事项
(一)咨询报名:本次挂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拍卖)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5年7月20日9:00时起至2015年8月17日12:00时止(节假日除外),到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大厅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专户的到账通知单);
7、采矿权竞买和竞得风险承诺书;
8、采矿权挂牌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人现场踏勘书面意见;
9、本公告中所应具备的资格资料。
将以上所述的文件资料密封交与受理科密封保存,待资格确认结束后退还原件。
(二)竞买保证金:本次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在银行领取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到账通知单,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 12:00时整止。拍卖成交后,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未竞得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三)资格确认:2015年8月17日15:00时在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公开拆封,集中审查相关报名资料和竞买人现场递交备查原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拍卖)时间和地点
(一)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实行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10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15年8月18日10:00 时;挂牌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10:00时(节假日除外)。
2、受理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
3、受理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大厅。
4、挂牌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挂牌交易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二)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时,实行拍卖出让,拍卖时间2015年8月18日10:30时,拍卖地点在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要求
竞买申请人需在报名时预缴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费2万元;预缴储量报告费6万元;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择定有规定资质的单位编制备案,其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支付。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账户
联系单位: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
联 系 人:杨先生 冉女士
咨询电话:0827-8619662 0827-8619700
户 名: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南江县支行
账 号:22720201040008107
说 明:以转账方式汇入保证金账户,并注明竞买矿权名称
网 址: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http://www.sclr.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sc/index.jsp
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njxggzyjyw.com/
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