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15年年度计划》,签订2015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
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
二、制定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办法及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学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三、遵守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办公会议讨论。
四、规范性文件不与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送备案,接受审查监督,维护法制统一。
五、严格按照省政府公布的目录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做到“五个一律”;不变相设置和实施行政审批,做到“五个严禁”。清理优化权力清单,按要求编制责任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六、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时完成平台建设。
七、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八、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
九、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尊重司法监督,积极回应司法建议,严格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
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完成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发挥单位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