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契机,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到2005年年底,全省规划禁采区内矿山数由1653个减至20个,减少了99%;70个县(市、区)规划禁采区内矿山全部关闭。
浙江省按照“规划禁采区内的矿山关停,规划限采区内的矿山收缩,规划开采区内的矿山集聚”的要求,大力调整矿山布局。到去年年底,限采区内矿山数从4044个减至2150个,减少了47%;开采区内矿山数从2975个减至2025个,减少了32%。与此同时,该省继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目前已安排了100个“百矿示范”项目,其中去年新增治理项目50个。
全省已累计治理废弃矿山506个,治理面积13980亩,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1亿元;制定并实施“绿色矿山”标准,确定12家矿山企业为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的试点;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创新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机制,去年全省收取备用金2600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市场,该省严格控制新设采矿权。到去年年底,全省矿山总数预计4550个,比上年减少了5.7%。去年,该省采矿权出让1000宗,出让金额超过3亿元;累计采矿权出让4351宗,出让金额达23亿元。至此,除130余家国有矿山外,全省采矿权基本实现了有偿使用。
(《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 李 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