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实施 部门 | 行政审批项目 名称 | 子项情况 | 设定依据 | 共同 审批 部门 | 审批对象 |
1 | 国土资源厅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无 |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2 | 国土资源厅 |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 | 无 |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3 | 国土资源厅 | 集体土地占用审核 | 无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4 | 国土资源厅 | 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审核和国有未利用地开发审核 | 1. 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审核 |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2.国有未利用地开发审核 | ||||||
5 | 国土资源厅 | 改变土地用途审核 | 无 |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八条。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6 | 国土资源厅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 无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7 | 国土资源厅 | 采矿权审批(含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变更、转让、注销、延续) | 1.划定矿区范围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 | 无 | 合法登记企业 |
2.采矿权申请 | 1.《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 | |||||
3.采矿权变更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 | |||||
4.采矿权转让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四条。 | |||||
5.采矿权注销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六条。 | |||||
6.采矿权延续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 | |||||
8 | 国土资源厅 | 探矿权审批(含申请、变更、转让、注销、延续、保留) | 1.探矿权申请 | 1.《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四条。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2.探矿权变更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二条。 | |||||
3.探矿权转让 | 《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 |||||
4.探矿权注销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四条。 | |||||
5.探矿权延续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 | |||||
6.探矿权保留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一条。 | |||||
9 |
国土资源厅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认定 |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三条。 |
无 |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
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丙级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三条。 | |||||
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三条。 | |||||
4.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
5.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三条。 | |||||
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丙级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三条。 | |||||
7.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四条。 | |||||
8.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四条。 | |||||
10 | 国土资源厅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二条。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四条。 | 无 |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审批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二条。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四条。 | |||||
11 | 国土资源厅 |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 无 | 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2.《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12 | 国土资源厅 | 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审批 | 1.乙级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 1.《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2.《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八条。 | 无 | 企业、事业单位 |
2.丙级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 1.《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2.《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八条。 | |||||
13 | 国土资源厅 | 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批 | 无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八条。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解释》(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30日,第93号)。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14 | 国土资源厅 | 古生物化石发掘审批 | 无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 无 | 符合条件的单位 |
15 | 国土资源厅 | 国有未利用地占用审批 | 无 |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四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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