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10〕17号 关于开展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修改完善工作的紧急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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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10〕17号 关于开展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修改完善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05-06 | 来源:四川省土地调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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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10〕17号
关于开展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
修改完善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
按照全国土地调查办全国土地调查办《关于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修改报送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0〕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最终修改完善工作,省土地调查办定于2010年5月7日至15日在成都集中办公,组织力量分期分批对全省182个县级标准时点数据库进行审核、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土地调查办统一组织技术人员完成数据库修改工作,涉及需要修改地类图斑的,将通知相关市(州),由市(州)组织相关县(市、区)携带有关材料到集中办公点对接确认修改方案。
二、请各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实“批而未用”图斑,确保批文真实、合法、有效,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对接。
三、各地县级标准时点数据库修改完善后,由县级土地调查办负责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有关成果报告的更新完善,市(州)负责审查,并于2010年5月14日前将报告(电子文档)提交省土地调查办。
四、集中办公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208号英·巴斯比酒店。
附件:1、《关于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修改报送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0〕7号)
2、《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修改完善工作方案》
四川省土地调查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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