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
现将全国土地调查办《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24号,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开展本辖区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请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荆创利 (028)87713059
电子信箱:sctdd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