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对“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早安排、早部署,
贵州省“十一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具体目标包括:
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国策更坚决。将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纳入省级重点保护范围,开发整理耕地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0万亩以上,每个县每年至少建成一个500亩以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1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0万公顷。
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更有力。新增及进一步查明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其中煤300亿吨、铝1亿吨、磷300万吨、金200吨;主要矿产资源开采回收率提高6个百分点,矿业产值达到350亿元。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措施更有效。建立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矿山恢复治理率达到25%,建立地灾预警信息系统,因地灾导致人员伤亡数比“十五”期间降低20%。
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秩序更规范。有效遏制乱采滥挖现象,资源整合取得显著进展,矿山布局趋于合理。大中型矿山的生产能力所占比重提高50%,煤矿采区平均回采率在“十五”基础上提高10%以上。采矿权出让收益达15亿元以上,矿产资源补偿费每年征收入库1亿元。
国土资源对社会公众的服务水平更优质。电子政务从“窗口”收文向门户网站受理转变,从单极网上并联会审向多级联网审批转变,从网络限时督办向远程电子监察转变,从省市为主向县乡扩展,从局域网向广域网扩展,从过程审批向监测监管扩展,从政务公开向信息服务扩展。全面完成全省1450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每个所
(国土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