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关闭不符合规划的小煤矿451个,374个规划矿井被重新划定矿区范围。
截至2000年底,新疆煤矿数量为1001个,其中生产规模在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占90%以上。小煤矿点多、面广、规模小,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设计、施工,属于低水平重复建设,安全技术与装备水平低,开采工艺落后,回采率低。
2002年,《新疆煤炭工业“十五”结构调整规划》开始实施,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明确规定矿井设计综合回采率达不到50%、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并全部有偿出让;要求全区煤矿在2005年年底前整合为377个,规划生产能力5115万吨,不符合规划的小煤矿限期关闭。
据悉,新疆年底前还将关闭不符合规划的小煤矿134个。
(《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