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5年来该区共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7127件,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据介绍,近年来该区扎实推进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得到加强,初步形成了由局(科)、总队(支队)组成的执法监察网络。目前,全自治区共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者2078名,其中自治区、盟市两级274人,有力保障了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这个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说,队伍建设的加强明显提升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效果。5年来,全自治区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5764件,对37个开发区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同时,全自治区累计关闭、取缔非法采矿点400余处,共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363件,收缴罚没款1200万元。
随着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不断深入,土地优惠政策引发的问题日益突出。这个自治区及时加强相关工作,目前已废止和撤销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政策性文件143个,修改78个。对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执法监察力度也得到强化,截至2004年8月底清理出的111宗历史遗留的协议出让土地问题(涉及土地面积138.3公顷)已全部处理完毕。
此外,全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四级信访工作网络也已建成,有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360余人,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信访工作网络,保证了信访渠道的畅通。自2004年以来,该厅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先后带案下访10个盟市,处理信访案件36件;交办、挂牌督办案件45件,结案率100%;转办案件280件,全部查结。
这次会议还明确要求,各盟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编制和经费。根据相关要求,全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编制至少要进入事业编的序列,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经费则要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 李玉恒 汤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