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
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四川省国土资源资料馆:
为了提高地质钻孔资料的服务利用效率,加强地质钻孔资料的汇交,降低地质工作风险,减少重复工作和资金浪费,为经济发展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服务,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88号),决定在全国开展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勘单位极其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3〕88号文,高度重视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单位保管的已汇交和未汇交的钻孔地质资料信息(含商业性地质工作项目钻孔地质资料信息)进行梳理和清查,重点清查整装勘查区、重点成矿区带和重要城市中重要城区的所有重要地质钻孔地质资料信息,按规定报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由四川省国土资源资料馆具体接收。
二.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指定四川省国土资源资料馆具体承担我省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四川省国土资源资料馆要抓紧申报立项,确定技术支撑单位。要对馆藏地质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做好接收地勘单位钻孔地质资料信息的准备工作,将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作为完善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三.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将适时编制《四川省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地勘单位极其主管部门。方案将对我省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具体安排,重点阐明建库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内容、组织分工、进度安排等。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