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里县容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梭罗沟金矿等13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
公 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7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已在门户网站完成对木里县容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梭罗沟金矿等13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现按照规定将木里县容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梭罗沟金矿等13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结果作为矿业权人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依据。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如需申请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分期缴纳出让收益申请。
附件:1.《木里县容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梭罗沟金矿等13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
2.评估报告编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