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进行合并办理,申报材料压缩到12项,法定办结时限压缩到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实现审批要件“再瘦身”、审批流程“再提速”。《实施意见》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是建设项目空间准入阶段两项内容相近的审批事项。过去,原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用地预审意见,项目业主需要提交两套资料、走两个流程分开办理。
根据《实施意见》,两项审查事项将实现一个窗口接件,并联审查,办事人只需填写一张表申请、一套申报材料,办一个证。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落实,省自然资源厅还整合梳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报材料,形成合并办理服务指南,明确窗口受理程序、审批流程、补正或退件要求,优化审批系统,保障合并审查顺利运行。
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方面,此前我省已有探索。7月25日,遂宁市船山区中医院项目获得全省首张《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书》。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统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供应批准,优化建设用地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等流程,全面推进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