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局三举措贯彻落实中省促进乡村振兴的文件精神,推进村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印发《关于推进村规划编制的通知》,明确规划目标、推进进度、实施监管及政策保障。重点要求村规划不能一哄而上,要求规划编制示范一批,今年年底前完成编制;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一批,2020年12月底完成编制;搬迁撤并类及其他类一批,2021年12月底完成编制,通过规划编制示范及分批编制有的放矢,确保通过村规划解决村庄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
二是启动村规划编制示范工作。要求各县(区)把1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大棚房”整治问题较多的村全部纳入示范村进行村规划编制,目前已完成示范村名单的收集工作,共有26个村纳入示范村进行编制。
三是积极筹备村规划编制培训会。按照局机关“自然资源大讲堂”的要求,确定《村规划编制与管理》的课题,并积极联系讲课老师,确保在示范村规划编制前对规划编制要求、编制办法等进行系统培训,推进村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