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业权涉及保护区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8]46号)要求。经审查四川省盐源县轩瑞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铜厂沟铜矿涉及基本农田2019.54平方米。矿业权人请核工业地质局281大队编制了《四川省盐源县轩瑞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铜厂沟铜矿采矿权涉及范围基本农田影响论证报告》并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四川省盐源县轩瑞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铜厂沟铜矿基本农田影响论证申请”。经县领导批示,9月28日县国土资源局汪卫东副局长组织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监局、县发改与经信局、卫城镇人民政府到现场实地踏勘后对核工业281地质队编制的《基本农田影响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论证认为:核工业281地质队编制的《四川省盐源县轩瑞矿产资源有限公司铜厂沟铜矿采矿权涉及范围基本农田影响论证报告》与实地踏勘事实相符,论证充分合理,矿山地下开采对地下水和地表影响较小,对地表基本农田基本无影响
该宗采矿权范围涉及基本农田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尚属我县首例,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强化了对矿山的共同监管,规范了矿业权登记涉各类保护区的初审工作,践行了绿色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