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的基础,是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直接反映。按照省厅2017年第1次厅务会决议,评审中心承担四川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相关具体工作。
目前,评审中心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文)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122号文)要求,正加紧推进此项工作。现已初步制定了《四川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细则(试行)》,正征求省厅有关处室和市(州)国土资源局的意见,并组织省厅、市(州)相关工作人员赴外省考察调研学习。同时要求市、县国土局督促矿业权人按时按要求填报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