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7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四川省金川县业隆沟锂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等2个矿业权评估项目主要情况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以《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5)的格式反馈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或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联系电话:028-87036196,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矿权地环科联系电话:028-87010678
附件1:《矿业权价款评估主要情况表》
附件2:参数表
附件3:报告(摘要)
附件4:评估机构承诺书
附件5:《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12日